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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解释

合同条款两种理解、各说各话:条款歧义与约定不明到底按谁的解释算?|重庆合同法律网

李章虎 律师团队|2026-10-10

同一份合同,甲方读出一种意思,乙方读出另一种意思,这类争议在结算、验收和违约责任条款上尤其高发。很多人第一反应是「合同是我拟的,就该按我的理解算」,或者「字面写着什么就是什么」。这两种想法都站不住——条款出现歧义、或对某事项根本没有约定时,怎么定,法律有明确的处理顺序。

一、解释权不在「写合同的一方」,也不只看字面

《民法典》第 464 条把合同界定为民事主体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;第 465 条明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,且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,因此对争议条款的解释,目标是还原双方共同而真实的意思,而不是采信任何一方的单方理解,也不以「谁起草的合同」为转移。

这里要先澄清一个常见误区:合同里写「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」,并不能把解释权交给某一方。条款含义有争议时,仍要按法定方法确定。

二、判断顺序:从词句出发,落到目的、习惯与诚信

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时,通常按以下顺序确定含义(具体解释规则以官方文本为准):

  • 词句本身。先按条款所用文字在通常语境下的含义理解,这是起点;专业术语、行业惯用表述要结合行业语境。
  • 合同其他条款与整体结构。单看一句话可能两解,放进「定义—标的—价格—交付—验收—违约」的完整结构里,含义往往就唯一了。
  • 合同性质与目的。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、一次性交易与长期供货,对同一表述的解释可能不同;合同目的常能排除明显不合理的理解。
  • 交易习惯。双方长期合作中反复采用的做法,是解释条款的重要依据;双方之间的习惯优先于行业一般习惯。
  • 诚信原则。《民法典》第 509 条要求当事人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义务、履行通知与协助等附随义务;解释争议条款时,诚信原则用于排除一方利用歧义获取不当利益的解读。

三、真的「没约定」怎么办:补充规则的分层处理

歧义与「约定不明」是两件事:前者是条款有多种含义,后者是某个事项压根没写。对约定不明,处理是分层的(具体规则以官方文本为准):

  • 第一层,由双方协议补充,这是最优先、也最省事的方式;
  • 第二层,协商不成,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;
  • 第三层,仍不能确定的,法律对质量、价款、履行地点、履行期限、履行费用等分别规定了补充规则,例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、价款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等。
提醒:补充规则的功能是「填空」,不能改变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且不违法的内容。约定本身是否有效,属于效力问题,不是解释问题。

四、几类高发条款的歧义与应对

  • 结算条款。「按实际发生量结算」「据实结算」是最典型的模糊表述,必须写清按哪个节点认定数量:发货签收量、到货抽检量还是投产合格量。这类条款一旦起争议,双方各自的对账单就是主战场。
  • 验收条款。写「验收合格后付款」,就要同时写明由谁验收、以什么标准验收、多长时间内提出异议、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,否则「验收」本身就会变成新的争议。
  • 违约责任条款。只写「承担违约责任」而不写方式和数额,只能回到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、赔偿损失等法定形式;约定违约金的,计算基数与起算时点要写清,否则基数之争会吞掉条款本身的价值。
  • 交付与风险条款。交付地点、交付方式、风险转移时点未写清,货物毁损时责任归属就要重新论证。

五、证明「双方真实意思」的证据清单

解释规则要落地,靠的是证据,而不是各说各话。建议围绕四类材料准备:

  • 合同及全部附件,包括招标文件、报价单、订单、补充协议——它们共同构成「相关条款」。
  • 缔约与履行中的往来,如邮件、聊天记录、会议纪要、函件,其中对争议条款的说明与确认最有价值。
  • 交易习惯的痕迹,如以往多期对账单、结算单、发票;同一做法反复出现且双方接受,就能支撑习惯解释。
  • 与合同目的有关的材料,如项目规划、使用场景说明,用于排除明显不合目的的解读。
举证提示:对账单别沉默。收到对方对账单却不提异议、仍按该口径继续交易,日后主张相反口径会明显吃亏;有异议的,及时书面提出并留痕。

六、起草环节的防歧义清单

  • 把口径写具体:数量按哪个节点、金额按含税还是不含税、时间按自然日还是工作日、逾期从哪天起算。
  • 给术语下定义:关键概念(如「合格品」「验收合格」「实际发生量」)在合同里一次定义清楚。
  • 少用「另行协商」:能当期定下的事就不要推给未来;确需后定的,约定协商期限与协商不成的处理方式。
  • 建立对账与异议机制:约定定期对账、异议期限与受理方式,把争议挡在诉讼之前。

条款有争议时,与其争谁的理解「更正确」,不如回到合同文本、双方目的、交易习惯和证据上去。相关条文要旨可查本站法条要旨速查页;涉及条款解释与主体认定的,参见合同相对性及对应案例情景;更多同类问题见常见问答。
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亦不承诺办案结果。本站由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,团队律师执业 10 年以上;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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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章虎 律师团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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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。执业 10 年以上,专注合同争议解决、公司商事与知识产权。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(2021–2026 连续六届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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