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
本条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,全面履行原则与附随义务)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应当避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。
一、为什么配合问题总是重复出现
配合不到位的情形在不同项目中反复出现,往往不是因为人员不重视,而是流程中没有对应的动作与责任人。把配合事项纳入流程节点,问题出现的概率会明显下降。复盘的价值就在于找出这些缺失的节点并补齐。
复盘时可以从最近发生的问题入手,逐条追溯在哪个环节本应有所动作而没有动作,据此确定流程需要补充的内容。
二、三项流程改造
第一,在合同评审环节增加配合义务的核对表,逐项确认通知与协助安排是否写清。第二,在项目启动环节设置对接人与沟通渠道的确认动作,形成书面记录。第三,在结算环节核对配合台账,把未完成的配合事项作为结算的前置条件之一。
三项改造分别落在签约前、履行中与结算时,覆盖了配合问题最容易发生的三个节点,实施起来也相对容易嵌入现有流程。
三、模板与培训
把通知、协助与保密条款做成标准模板,并针对不同交易类型准备可选表述,可以大幅压缩起草时间,也能减少遗漏。模板应当定期更新,把履行中暴露的问题转化为新的条款表达。
对业务与项目人员,可以就沟通留痕与台账登记做一次简明培训,说明哪些事项必须书面确认、哪些沟通需要形成纪要。培训之后,留痕的质量通常会有明显提升。
复盘的成果还应当形成一份简明的问题清单,写明问题现象、发生环节与拟采取的改进动作,并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期限。清单在下一轮检查时逐项核对,改进的落实情况才有据可查。
改进措施落实之后,建议在下一次检查中逐项核对完成情况,并把核对结果记入记录。形成闭环之后,改进才不至于停留在纸面上。
四、检查与改进
建议每季度抽查若干项目的配合台账与沟通记录,检查登记的完整性与及时性。抽查结果形成记录并反馈到项目组,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期限。持续几轮之后,配合管理的水平会趋于稳定。